全体同学:
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办理的要求,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完毕信用助学贷款(国家开发银行经办)后,需要高校进行网上回执录入。
1、截止至9月29日,全校有40名同学(见附件)未上交回执单,请于国庆节前交至学生处,并在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》贷款金额后,填写缓交学费和住宿费总额,否则贷款合同无效。
2、如部分同学所办贷款非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生源地助学贷款,请打印二维码信息,并在贷款金额后填写缓交学费和住宿费总额,否则贷款合同无效。
联系人:陈老师 联系电话:3151330